富县同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富县同辉液化工厂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对我单位“富县同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富县同辉液化工厂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富县同辉液化工厂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富县;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液化工厂一座、门站一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一座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建设上游输气管道及阀室一座。其中LNG液化工厂分三期建设,一期设置1座5000m3LNG全容罐,建设处理规模为20×104Nm3/d的天然气橇装液化装置以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二期增加1座5000m3LNG全容罐,处理规模为40×104Nm3/d的天然气橇装液化装置以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项目包括原料气处理系统、LNG液化系统、LNG储存系统、LNG装车系统等工艺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设施、消防设施;项目三期另选址建设(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本工程输气管道总长约34公里,由井点XF11P1至白草洼园区同辉液化工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富县同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蔡泉
联系电话:18092135577 邮箱:438484779@q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检西北生态技术(陕西)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7782835568 邮箱:937370623@qq.com
四、环境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48号)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具体方式如下:
①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
②给评价单位发电子邮件或打电话;
③给建设单位打电话。
富县同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