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延安区域) 报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延安区域)
建设地点:延安市吴起县吴起街道、志丹县顺宁镇
二、建设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西安中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项目拟在现有开发基础上进行滚动开发,建设采油井95口,注水井47口;地面工程共涉及井场43座,其中新建井场19座,扩建井场14座;新增增压点2座、改造现有站场5座、自压关停站场1座;新建单井出油管线40条,长度44.9km;新建集油管线9条,长度24.93km;新建集气管线1条,长度1.0km;新建供气管线3条,长度3.3km;新建注水干线2条,长度7.18km;新建注水支线24条,长度37.12km,配套建设稳流配水阀组26套;同时配套建设供电、通信、道路等工程。主要开发三叠系长4+5、长6层位油藏,产能规模为13.3×104t/a。项目总投资18471.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45.8万元,占总投资的4.04%。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有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废等,采取设置围栏并洒水抑尘、废水全部回用、固废按要求处置等各项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运行期油气采用密闭集输工艺;采出水经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室内隔声等措施;固废合理处置等措施;土壤、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和加强管理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五、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通过网站进行了一次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通过网站、报纸、现场张贴等方式进行了二次公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辛主任
联系方式:029-89150308
电子邮箱:384693622@qq.com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东郊石油基地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附件:
环境影响报告书: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SxGaT52w1YKGoM4xOSUFg 提取码:o1uy
公众参与说明: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WvcNPZKq8uY7Dtt94Bvbw 提取码:msvm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2024年8月2日